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泸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为了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学先进、比先进、争当先进个人,争创先进班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针对现阶段实际情况,为了对基础医学院所辖年办在各类评优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性特制定修改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奖学金评定依据:奖学金的评定根据学生每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按比例评定。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一个学期中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的综合评分。二、学生奖学金评定的等级,比例及金额:1、甲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2、乙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 3、丙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0%评定; 注: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出现各等奖学金比例的调整,获得奖学金的人数比例应控制在实有学生人数的35%以内。三、学生参评奖学金必须具备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生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义务劳动和各种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