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传媒学院文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补充稿)为了更充分地发挥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更好地对学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文明卫生等各方面做出公正量化的评定,起到鼓励先进,批评帮助后进的作用,形成积极向上、奋发努力的院风、学风,使全院的学生管理工作走上一个新的台阶,现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补充稿)的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实际,特作以下细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机构、程序和指标体系1、测评机构(1)文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任副组长,班主任、学生会主席及主要学生干部为成员。主要职责有:负责制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部署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对各班综合测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裁决综合测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审定上报测评结果和评优材料。 (2)各部成立综合测评复核小组。由各部部长、副部长及其各班分管班干部组成,部长任组长,副部长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有:公布本部门考评结果;公布本部门组织活动记录供各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