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消费品范围的界定与进口消费品相关的定义:“进口消费品”是指为直接或预期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办公和娱乐等使用需要,通过从境外进口被人们获得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产品(包括其组件、部件、附件)及其包装,但不包括附表所列产品。(采取“概括+排除”的方式界定消费品的范围,是欧美等发达国家主流的定义方式,符合国际惯例。在排除的过程中,首先要将已有专门安全立法的食品、农产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核安全设备、发射性废物等排除,并以概括性的兜底条款扩大一般消费品的外延。)“不安全消费品”是指:产品不符合消费品法律法规或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存在产品缺陷且已经或预期对消费者或公众造成重大伤害风险。“制造商”是指任何以其名义或商标设计、生产产品,或取得授权后以他人名义或商标设计、生产产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进口商”是指从境外进口商品并交付境内消费者使用的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但携带物品入境的个人除外。分销商和零售商统称为“销售商”。“分销商”是指以商业行销为目的,出售消费品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