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涉电动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建议以常山法院交通巡回法庭2014年审结案件为样本课题组 张国平、曹宏、余欣雅、应丽君随着城镇化的建设,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区域在不断扩大,地铁、公交车、私家车逐渐成为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但作为经济欠发达的浙江西部地区,特别是该地区的县级城市,交通等公共设施尚未配套完善,同时该地群众的经济能力又有限,价廉、易骑、方便、快捷的电动车便成为了大部分人,特别是农村就近打工人员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目前,电动车在我国得到了非常广泛的普及,三轮电动车主要用于载客载物,二轮电动车主要用于载人。有道是,“车祸猛如虎”,车祸往往瞬间让你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终身残疾、负债累累。虽然现在保险为许多车祸造成的后果买单,减少了众多的矛盾和冲突,但随着电动车的大量使用,不仅使许许多多的电动车驾驶人成为事故的被害者,而且因为电动车几乎无保险,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损伤或重大财产损失,且电动车驾驶人是主要侵权人时,赔偿往往极难到位,引发了大量的社会不稳定因素。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通过庭审调查、查阅案卷、统计数据、走访部门、询问当事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