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第一部分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资产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资产的管理职责,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利用和有效使用资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和管理, 所指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损余物资。第三条 资产管理的一般要求:资产的新增、购置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资产转让、报废等均须按规程审批,未经批准,不能办理相关手续。未经资产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资产外借和供无关人员使用。使用部门和使用人须合理使用资产,严格按规程操作,并注意资产维护、保养。由于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遗失和损毁,责任人要按资产账面价值或资产的评估价值赔偿公司损失。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部分 各部门的资产管理职责第五条 资产管理部门包括人事行政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和计划财务部。1.总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职责:(1)人事行政管理部公司资产实物管理的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