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独家解析最新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 作者:鼓楼法院 李子木缩略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简称民诉司解。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全文及重点条文解析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8日发布为正确处理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解析:执行债权人、执行债务人是执行当事人的基本分类,在法律文书生效以后,根据法律文书的内容享有权利的人称为执行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称为执行债务人。执行债权人包括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变更或追加执行当事人,以执行当事人是否适格为原因事实,即应该“为”谁和“对”谁执行,实质为对执行力相对性原则的超越,其理论基础一般在于执行力主观范围向第三人的扩张。执行力扩张的实质正当性包括:第三人与执行依据载明的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关系的依存性、实体利益归属的一致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