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1 施工阶段的相关规定1.1.1 施工临时设施的布置、使用与拆除5.2.1.1 建设管理单位批准设置的临时设施,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方案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进行布置,与建设管理单位批准的总平面布置规划不符的,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并处以罚款5000元/次。5.2.1.2 因施工单位需临时使用本项目施工场地内的在建建筑和已建建筑或设施时,需书面报建设管理方,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施工单位应保证清洁卫生,无论因何原因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该施工单位承担。使用的房间和设施若建设管理单位需做他用时,一经提出,施工单位必须在建设管理单位下达书面通知后7天内无条件复原移交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延期不搬的,对房内的物品,建设管理单位有权处理,并由施工单位承担处理费用。对于私自擅用或违规使用现场临时建筑和设施以及在建建筑的施工单位,建设管理单位有权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并且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施工单位负责。5.2.1.3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设施使用期间受国家和地方的现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