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动火作业制度1.0.0目的规范公司动火作业管理,控制作业风险,防止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0.0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3.0.0术语解释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4.0.0职责与分工4.1.0保安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4.2.0各部门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4.3.0安全动火、人人有责。坚持“谁动火,谁负责和谁动火,谁管理”的原则,每个员工应自觉遵守动火规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主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5.0.0内容与要求5.1.0动火项目A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B 喷灯、火炉、液化器炉、电炉等;C 烘烤、熬沥青、炒沙等;D 明火取暖和明火照明等;E 生产装置和罐区使用电动砂轮、风镐等。5.2.0 动火等级划分管理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一级动火(一级动火分为一级A类和一级B类动火)、二级动火两个级别。5.2.1下列设备、区域动火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