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藤县东荣镇昨雅小学章程本章程经2018年6月11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18年9月1日起生效.序言我校坐落在藤县东荣镇昨雅村社坪,始建于1958年,学校占地面积3284多平方米,下辖新兴分校;学校服务范围半径5.5千米,全村有26个小组,人口3600人。随着政府对教育投入的增加,学校的办学环境不断改善,软、硬件建设正在不断地建设,现基本满足学校基本教育教学的需求,校舍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仅400平方米。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生德、智、体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
2、等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藤县东荣镇昨雅小学。地址:藤县东荣镇昨雅村。邮编:5433318。第三条 学校在藤县教育局和东荣镇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发展教育工作,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2 -第四条 学校的全称为“藤县东荣镇昨雅小学”,英文名“Teng Xian Dong Rong Town Zuo Ya Primary school”。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六年制公办教育学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担民事责任,隶属于藤县教育局管辖。第五条 学校全面实施 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
3、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第六条 学校通过教育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为初中阶段教育奠定基础。学校的办学目标是:把学校办成一所让村民满意的学校。把养成教育渗透到教学全过程,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合格人才。学校的工作目标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抓好课堂教学主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构建好学校、家庭、社会“ 三 结合 ”的教育网 络。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学会求知、敢于创新。具体包括: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
4、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 3 -第七条 学校的办学理念:一切以学生的平安发展为本,让农村的孩子享受城市化的优质教育同等。第八条 校训:知行合一 自强不息。第九条 校风: 诚实 奋进 合作 创新。第十条 教风:学高身正 敬业树人。第十一条 学风:勤学 善思 明理 笃行。 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校长责任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教导主任、副教导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教师和其他人员岗位。第十四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
5、代表,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依法对学校实行管理。第十五条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育人规律,提高教学质量。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 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第十六条 校长的主要权力:- 4 -1决策权。校长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定权。2人事权。校长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负责对教职工进行聘任,分工和管理。3财务权。对国家
6、拨给学校的办学经费和学校其它经费,校长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提出经费使用方案,由学校教师会议通过后执行,并接受上级审计。对校舍和设备合理使用,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第十七条 校长工作原则:1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2校长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同意见者,应正确处理看待,不打击报复。不搞特权,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3努力加强思想政治及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深入教学第一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第十八条 学校设置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及学校的人事档案管理。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
7、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 5 -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二十条 学校设置教导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按 教学计划,对教学进行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教导主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1负责学校教学的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学校教育教学工作。2按照国家统
8、一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科学地安排好年级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调动课表。3注意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及时定期做好教学分析,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评价、有总结。4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制度,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让不同层面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素质有所提高。5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质量抽查,定期进行检查。6做好校长分配的其他工作。第二十一条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6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拟定并认真实施少先队工作计划。安排少先队活动。2.抓好少先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定期开展活动。3.负责培养、训练少先队大、中队干部 培
9、训工作。4.协同做好班集体建设工作,发挥少先队组织优势,对队员进行日常行为养成教育。5.保管、使用好少先队各种资料和活动用品。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做到教书育人。2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全面发展。3认真备课,不断提高课堂效益,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培养,教给学生良好的学习方法,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课后认真批改作业,积极辅导学困生。4结合教育教学实践,进行教改探索,不断提高教育科研的能力和水平。第二十三条 全校教职工在校
10、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教职工就服从校长的工作领导,工作积极、主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7 -第二十四条 学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做好全面 工作总结上交主管部门,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第三章 教育教学工作管理第二十五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中心开展工作。其他各项工作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第二十六条 学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和劳动教育,为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11、提高整体教学质量。第二十八条 学校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鼓励教师成为科研型教师,每学期开展 经验交流和论文评比活动,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第二十九条 每位教师都应成为德育工作者,了解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做好学生思想教育。积极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力争每生每期能家访一次,发现问题能妥善处理。- 8 -第三十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 五爱” 教育,加强 德育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学校所有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第三十一条 坚持听课制度,各教师听课不少于上级规定的节数。行政领导深入教学异性,知道老师的教学工作。第三十二条 严
12、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要关爱学困生,做到少批评多鼓励。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由校长决定,并报请上级批准。第三十四条 学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规定学生每日在校的时间。课余、节假日,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安排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杜绝有偿家教。第三十五条 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布置相关作业。第三十六条 学校一律使用国家教育部门审批的教材,不得为学生购买各种教辅资料。第三十七条 学校学期末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其他科目以平时考查为主。一律实行等级制。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评定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不断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管理。- 9 -第三十八条 学校认真抓好
13、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及大课间活动管理,增强学生体质,每年举办一次校 运动会。第三十九条 学校抓好美育教育工作,上好音乐课、美术课,利用课余兴趣活动小组,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第四章 入学及学籍管理第四十条 学校每年秋学期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随班就读的形式招收残疾儿童入学。学生一经办理入学手续即取得学籍。第四十一条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凭有效证明,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准其休学,休学超过三个月者,复学时根据学生学习情况,编入相应班级。第四十二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防止学生无故辍学。第四十三
14、条 严格管理学籍,专人负责,每学期至少进行二至三次学籍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五章 财务管理- 10 -第四十四条 学校办学经费全额由国家拨款。在地方政府的努力下,学校达到符合规定标准的校舍、场地、设备等办学条件。第四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舍管理使用制度,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建立校产登记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四十六条 任何人损坏学校财物都要照价赔偿。第四十七条 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经费支出审批“一支笔” 制度。经费预算报教育局审批,决算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第六章 环境管理第四十八条 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学校设兼职校医,开展传染病和常见病的预防控制。第四十九条 学校、环境、校舍、图书等都要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第五十条 定期举办卫生健康常识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清洁区责任到班,班主任负责监督管理,坚持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不留任何卫生死角,确保校园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