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 四 篇 勘察和地基基础1 地 基 勘 察11 一 般 规 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943112详细勘察应按不同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上技术参数;对建筑地基应作出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并应对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一、取得附有坐标及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可能采取的基础型式、尺寸、预计埋置深度,对地基基础设计的特殊要求等。二、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三、查明建筑物范围各层岩土的类别、结构、厚度、坡度、工程特性,计算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四、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五、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6度的场地,应划分场地上类型和场地类别;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场地,尚应判定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的地震液化,并应计算液化指数。六、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当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