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5 “能效之星”产品(终端消费类)评价规范51 “能效之星”(终端消费类)产品评价规范-电动洗衣机 1.范围本评价规范规定了电动洗衣机能效之星产品评价要求和检测方法。本评价规范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为13kg及以下的家用电动洗衣机(以下简称洗衣机)。本评价规范不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为1.0kg及以下的洗衣机和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不适用于搅拌式洗衣机。 2.定义与术语 2.1电动洗衣机能效之星评价值能效之星产品所达到的能效指标值,包括单位功效耗电量,单位功效用水量和洗净比。 3.要求 3.1基本要求申请电动洗衣机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 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 产品应通过CCC认证;3) 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4) 申报企业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428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的要求;5) 申报产品型号的销售量不低于1000台。6) 企业应提交生态设计报告,内容应涵盖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