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补充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为更好贯彻华东交通大学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鼓励学生在加强专业学习的基础上发展综合素质,并使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程序更规范、内容更全面、标准更客观、结果更公正。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充细则。本细则遵守华东交通大学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主要针对平时记实测评,对必修基本课、选修与附加项、负分值三部分进一步细化考核测评。各班成立学生测评考核小组,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正、副班长任副组长、学习委员及班级推荐2名同学组成,负责本班测评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对学生平时特征行为进行记录、评议、审核和上报。本细则操作以按学年考核、定期公布的方式进行。学生本人在每学年开学初两周内,向班级学生测评考核小组提交上学年第一学期9月至第二学期7月的加分申请材料(说明加分项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活动加分项目由院团总支、学生会提供,学生社团成员提供该年注册的有效社员证),由班级学生测评考核小组审核、班主任签字同意后,交学工办审核、汇总,并将结果在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