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行政检查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序号名称依据检查范围及对象检查方式检查周期、频次检查处理标准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11号)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第七条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第十四条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8月21日经第27次部常务会议通过,建设部令第81号公布,2015年1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修正)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