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对预审疑点为“供货企业(xxx)为总局特别关注企业”、“该商品(xxx)为核查商品” 、“申报出口商品代码(xxxxxxxxx)为特别关注商品”关注级别为1-3级、“申报出口商品代码(xxxxxxxxx)为特别关注商品”关注级别为4级并且该商品对应的单张报关单同一商品代码从同一供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累计大于等于10万元的,对上述四种情况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发函核查并且回函结果正常的,才能申报退税。对上述需要发函的商品和供应商,如果属于从同一家供货企业采购的同种商品的出口业务并且前期已经发函,回函结果是正常的,在回函后一年之内,经退税部门审核同意,可不需要再重复发函调查。企业在申报退税时,必须附上前期已回函发票的复印件。(2)对预审疑点为“申报出口商品代码(xxxxxxxxx)为特别关注商品,关注级别为4级,需要加强审核”的。如果单张报关单对应的同一商品代码从同一供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累计小于10万元的,在申报退税时需附上该关注商品保函,同一个申报批次的保函可以用EXECL表格形式统一填写。保函应该注明关联号、商品代码、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