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商业项目资产管理合同 甲方: 住所地为: 乙方: 住所地为: 甲乙双方就甲方XX商业地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乙方对该项目进行整体资产管理,本项目涉及项目商业策划、开业前招商以及开业后运营管理等具体事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商业项目资产管理合同(I)(XX商业项目委托策划、招商服务合同)、商业项目资产管理合同(II)(XX商业项目运营管理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定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在本合同中下述用语具有下述含义1. 工作日:扣除周六、周日及中国法定假日的实际工作日。2. 开业日:指按照双方确认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标准完成交付手续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之本项目实际对外营业的首日。签订本合同时,预计本项目的开业日为2016年5月1日,如实际的开业日需提前或推迟,则按双方共同书面确认之日期为准,本合同中的相关时间节点同时相应提前或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