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涂市乡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全乡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全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软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下简称“五项制度”)是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形象、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涂市乡人民政府全体工作人员。第二章服务承诺制第四条各单位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将本单位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事项及作出的相关服务承诺,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行政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