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常 熟 理 工 学 院 外 国 语 学 院 教 师 教 学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试 行 )开 展 教 师 教 学 评 价 , 对 激 发 教 师 教 学 质 量 意 识 , 规 范 教 学 要 求 , 提 高 教 学 水 平 ,全 面 提 高 我 院 教 学 质 量 有 着 积 极 的 促 进 作 用 。 根 据 常 熟 理 工 学 院 教 师 教 学 评 价 实 施办 法 ( 修 订 ) ( 常 理 工 201831 号 ) 文 件 精 神 , 结 合 学 院 实 际 , 特 制 定 本 方 案 。一 、 指 导 原 则本 评 价 方 案 遵 循 科 学 性 、 客 观 性 、 公
2、正 性 和 全 面 性 原 则 , 旨 在 激 发 教 师 从 事 教 学工 作 的 积 极 性 , 增 强 教 师 教 学 工 作 的 责 任 心 和 质 量 意 识 , 使 学 院 教 师 教 学 评 价 更 加 规范 化 、 制 度 化 和 科 学 化 。二 、 评 价 时 间 与 对 象教 师 教 学 评 价 在 每 学 期 期 末 进 行 , 评 价 对 象 为 学 院 承 担 教 学 任 务 的 任 课 教 师 ( 包括 兼 职 、 外 聘 教 师 ) 。三 、 评 价 组 织 与 实 施( 一 ) 评 价 组 织学 院 成 立 教 学 评 价 专 家 组 , 负 责 对 学 院
3、教 师 进 行 评 价 。 评 价 专 家 由 学 院 分 管 领 导 、系 主 任 、 教 学 督 导 、 实 验 室 主 任 、 教 师 同 行 、 教 务 秘 书 等 构 成 。 学 院 教 学 副 院 长 任 组长 , 全 面 负 责 组 织 协 调 工 作 。( 二 ) 评 价 内 容根 据 学 校 文 件 精 神 , 教 师 教 学 评 价 包 括 学 生 评 价 、 院 级 评 价 两 个 方 面 , 分 别 以80%及 20%的 权 重 比 例 计 入 评 价 总 分 。 本 实 施 方 案 只 针 对 院 级 评 价 。学 院 评 价 主 要 对 学 院 教 师 的 日 常
4、教 学 规 范 行 为 进 行 评 价 , 在 课 堂 教 学 评 价 的 基 础 上 ,2从 教 学 大 纲 、 教 案 、 作 业 批 改 ( 含 实 验 报 告 ) 、 试 卷 质 量 及 批 阅 分 析 情 况 、 实 验 实 践教 学 指 导 、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指 导 、 听 课 数 量 、 参 加 教 研 活 动 、 教 改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教 改 成 果 , 以 及 是 否 配 合 学 院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等 方 面 进 行 评 价 。( 三 ) 评 价 指 标结 合 学 院 实 际 情 况 , 学 院 特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评 价
5、办 法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向 本 学 院 教师 公 布 , 并 提 交 教 学 质 量 管 理 办 公 室 备 案 。 评 价 标 准 和 扣 分 标 准 见 附 件 1 和 附 件 2 所示 。( 四 ) 评 价 程 序根 据 上 述 评 价 方 法 和 附 件 所 示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学 院 组 织 评 价 专 家 组 成 员 进 行 评 价 。1 召 开 评 价 专 家 组 会 议 , 评 价 专 家 组 成 员 依 照 评 价 指 标 和 扣 分 标 准 , 在 查 阅 材 料的 基 础 上 , 给 出 评 价 指 标 中 相 应 的 分 项 评 分 , 并
6、汇 总 分 项 评 分 ( 评 价 分 数 要 拉 开 一 定差 距 , 原 则 上 , 90 分 及 以 上 比 例 不 高 于 学 院 参 评 总 人 数 的 30%) 。2 学 院 评 价 结 果 经 学 院 教 学 委 员 会 确 认 并 报 请 学 院 党 政 联 席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评价 结 果 在 学 院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 以 百 分 制 形 式 录 入 评 价 系 统 中 。四 、 评 价 数 据 处 理学 院 评 价 结 果 录 入 学 校 教 学 质 量 管 理 办 公 室 评 价 系 统 作 标 准 化 数 据 处 理 , 换 算 成标 准 成 绩
7、后 反 馈 给 学 院 。五 、 评 价 结 果 反 馈 与 改 进经 过 标 准 化 数 据 处 理 后 的 学 院 评 价 成 绩 于 学 期 末 在 评 价 系 统 中 反 馈 给 学 院 领 导 和教 师 , 使 教 师 真 正 了 解 自 身 的 优 点 与 不 足 , 促 使 教 师 自 我 总 结 、 自 我 反 思 、 自 我 激 励 。3学 院 将 对 学 院 评 价 成 绩 较 低 的 教 师 予 以 帮 扶 , 以 分 析 查 找 原 因 , 采 取 切 实 可 行 的 措 施改 进 教 学 方 法 ,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六 、 附 则本 方 案 自 2018-2
8、019 学 年 第 一 学 期 起 施 行 。本 方 案 由 外 国 语 学 院 教 学 委 员 会 负 责 解 释 。附 件 1. 外 国 语 学 院 教 师 教 学 评 价 指 标 与 评 价 标 准外 国 语 学 院 教 师 教 学 评 价 指 标 与 评 价 标 准序号一 级 评 价 指标 二 级 评 价 指 标评 价 标准( 分 值 ) 评 价 负 责 人1 师 德 师 风( 10 分 ) 教 书 育 人 , 关 爱 学 生 , 严 格 执 行 课 堂 教 学 纪律 , 无 意 识 形 态 方 面 的 错 误 言 行 影 响 学 生 。 0 10 学 院 领 导2教 学 改 革 研究
9、( 10 分 )认 真 对 待 教 学 工 作 , 责 任 心 强 ; 积 极 进 行 教学 改 革 和 教 学 研 究 , 有 项 目 或 教 改 成 果 。 0 10 学 院 领 导教 学 大 纲 、 教 学 进 度 表 、 教 材 、 教 案 等 教 学文 件 齐 全 ; 教 案 、 教 学 进 度 表 同 教 学 大 纲匹 配 , 教 材 选 用 合 理 , 教 学 效 果 好 。0 10教 师 注 重 发 挥 课 程 育 人 的 作 用 ; 教 学 内 容 充实 , 注 重 更 新 ; 突 出 重 点 难 点 并 着 重 讲 解 等 。 0 10考 试 课 程 的 试 卷 质 量 符
10、 合 大 纲 要 求 , 批 阅 认真 、 试 卷 分 析 深 刻 全 面 , 考 试 成 绩 分 布 合 理 ,无 核 分 和 批 改 错 误 。0 10平 时 作 业 布 置 数 量 得 当 , 作 业 批 改 能 够 按 时 、认 真 。 0 103教 学 基 本 素质( 60 分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指 导 过 程 认 真 细 致 , 质 量符 合 学 校 要 求 , 过 程 材 料 齐 全 、 无 误 。 0 10系 主 任实 验 室 主 任教 师 同 行4实 践 教 学 工 作 认 真 负 责 , 遵 守 实 践 教 学 规 范 ,教 学 效 果 好 , 无 责 任
11、事 故 0 104教 学 基 本 秩序( 10 分 )不 私 自 调 课 、 停 课 , 因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临 时 调课 、 停 课 , 能 够 遵 照 学 校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 0 10 教 学 副 院 长5教 师 责 任 意识( 10 分 )能 积 极 承 担 学 院 ( 部 ) 安 排 的 各 项 教 学 工 作 。支 持 学 院 ( 部 ) 教 务 工 作 , 各 类 教 学 材 料 递交 及 时 、 规 范 。 听 课 符 合 学 校 规 定 的 数 量 要求 , 并 及 时 上 传 至 教 师 听 课 管 理 系 统 。0 10 教 务 秘 书附 件 2。 外
12、国 语 学 院 教 师 教 学 评 价 扣 分 标 准外 国 语 学 院 教 师 教 学 评 价 扣 分 标 准序 号 参 考 标 准1 存 在 意 识 形 态 方 面 的 错 误 言 行 , 如 散 布 违 背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和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的 言论 , 或 有 意 宣 传 不 健 康 内 容 , 或 有 意 传 播 宗 教 等 。2 辱 骂 、 体 罚 学 生 , 造 成 较 坏 影 响 。3 未 经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向 学 生 有 偿 发 放 教 学 参 考 资 料 , 擅 自 为 学 生 代 购 教 学 用 具 。4 人 为 因 素 未 完 成
13、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规 定 的 教 学 任 务 或 内 容 偏 离 教 学 大 纲 比 较 严 重 , 影响 教 学 质 量 , 学 生 反 映 比 较 强 烈 。5 未 履 行 相 关 手 续 , 擅 自 调 停 课 、 委 托 他 人 代 课 或 变 动 上 课 时 间 、 地 点 。6 无 故 缺 课 、 少 上 课 2 课 时 ( 含 2 课 时 ) 或 以 上 。7 经 教 学 单 位 认 定 应 有 作 业 的 课 程 整 个 学 期 未 布 置 作 业 , 或 未 批 改 过 学 生 作 业 。8 学 生 实 验 报 告 、 实 习 报 告 等 批 改 量 不 足 。9 因
14、 教 师 责 任 , 在 教 学 、 实 习 或 实 验 过 程 中 造 成 财 产 损 失 或 学 生 人 身 伤 害 。10 由 于 指 导 教 师 工 作 失 误 对 实 习 工 作 造 成 较 坏 影 响 。11 试 卷 出 错 比 较 严 重 致 使 考 试 无 法 进 行 。512 期 末 试 卷 考 题 份 量 不 足 , 超 过 60%的 学 生 在 开 考 后 1/4 时 间 内 答 题 完 毕 并 交 卷 。13 试 卷 批 改 或 结 分 出 现 错 误 。14 试 卷 命 题 不 及 时 , 影 响 考 试 如 期 举 行 。15 未 经 单 位 ( 部 门 ) 及 教 务 处 批 准 , 考 核 后 没 有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报 送 成 绩 或 经 催 交 后五 天 内 仍 未 报 送 成 绩 。16 阅 卷 教 师 漏 报 、 错 报 学 生 成 绩 , 或 提 供 虚 假 学 生 成 绩 。备 注 : 经 教 务 处 或 学 院 认 定 为 教 学 事 故 的 教 师 , 事 发 学 期 该 教 师 的 学 院 教 学 评 价 为 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