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LS大型煤矿涌水量观测制度一、根据矿制定的水害管理岗位责任制,矿井涌水量观测工作由矿技术副矿长负责技术管理,生产技术科负责具体组织和协助组织实施。涌水量观测必须记放登记台帐,报生产技术科进行成果整理和备案。二、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我矿井分别在-200m水平主水仓口、-300m延深水平水仓口分别设立了涌水量观测站,各水仓口涌水量观测要求每10天观测一次。三、井下如遇出水较大的断裂破碎带、陷落柱等出水点,必须设立观测站进行观测,每月观测1-3次。四、如遇井下涌水量出现异常、井下发生突水或者受降水影响矿井的雨季时段,各涌水量观测站观测频率应当增加为每35天一次。五、生产技术科统一安排矿井涌水水质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丰、枯水期各1次。六、对于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由所在安全员每日观测1次。对溃入性涌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必须安排专人每隔1-2 h观测1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并采取水样送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进行水质分析。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