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岗位聘用工作,促进并服务学校整体学科建设与发展,引导和尊重教师个性发展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以及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参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制定的2012年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第三条 凡申报教师岗位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教书育人,勤奋创新,团结协作,积极履行各项岗位职责;聘期考核合格。第四条 教师岗位聘用须强化岗位意识,严格掌握聘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第五条 教师岗位聘用坚持分类设置、分类管理的原则。按级别,教师岗位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按学科(专业),划分为人文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