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税(费)优惠备案事项监管(二)税收票证的监管(三)规范案件查处(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一)税(费)优惠备案事项监管单位名称:邢台县地方税务局为规范和加强各项税、费优惠管理工作,充分体现依法、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便利原则,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享受税、费优惠备案事项的单位和个人。二、监督检查内容税、费优惠备案事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优惠及特定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冀地税发201284号)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1、享受税费优惠的纳税人是否符合优惠条件,是否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税费优惠。2、享受税费优惠的纳税人优惠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根据变化情况重新审查纳税人享受税费优惠资格。3、减免税、费款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