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二O一一年某市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更好地了解我市法定传染病的实际发病情况,加强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工作,我局按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要求,拟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实施方案如下:一、调查范围、数量和方法:1、 调查范围:调查各市直医疗单位和各镇(街道)卫生院、村医疗站(所)。2、 调查2011年16月份的门诊日志或病历、住院登记和化验结果登记,凡确认为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均为调查对象。3、 被调查单位应调查的传染病病例数:市直医疗单位50例以上,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例以上,村医疗站10例以上。达不到所要求例数的,可继续调查2010年712月份的病例数。二、调查项目:1、漏报率:将查出的传染病病例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疫情直报信息资料核对,未网络直报者为漏报病例。各病漏报病例数之和总漏报率= 100%查出各病应报告病例数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