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版)1 总则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和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1.0.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日照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1.0.3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2.0.2 推算值根据设计文件,由建筑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构件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2.0.3 偏差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2.0.4 极差同一自然间内同类尺寸实测值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2.0.5 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