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工程补助标准 四川省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指南川赈办200623号 一、准入条件 1.1 群众基础好。村内80的村民同意开展以工代赈项目示范村建设,并自愿投工投劳参与村内公共工程建设。 1.2 领导班子强。村“两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带领村民开展示范村建设,实现示范村建设的目标。村民对村“两委”班子的满意率必须达到80以上。 1.3 发展潜力大。有一定产业基础和条件,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通过产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促进村民快速增收和持续增收。 1.4 示范效果好。示范村可以优先考虑带动范围广、受益人口多、增收效果好的村,实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形成区域化、规模化的示范效果。 1.5 政府承诺实。以县政府名义向省以工代赈办做出承诺:一是承诺将示范村作为本县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村予以重点支持;二是承诺整合有关支农资金、项目以及要素投入向示范村倾斜;三是承诺加强示范村村级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二、基本要求和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