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服务承诺书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服务承诺书(一)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方便用户使用电信业务,促进电信业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本经营单位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地方通信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并按年报统计制度规定向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服务情况,按许可证年检制度参加年检。 三、保证不伪造、涂改、冒用、租借、买卖和转让经营许可证。 四、遵守经营许可证的各项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按照经营许可证正文中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内经营电信业务。不转让或变相转让电信业务经营权。 五、在业务开通后3日内,将开展业务的有关情况报告电信主管部门。 六、不超出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擅自经营电信业务。不采取租用国际电信专线、设置电信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电信业务。 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