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开推荐选拔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后备校长实施方案为探索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后备校长选拔、培养、管理和任用工作制度,构建有利于优秀干部健康成长、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后备校长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现就选拔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后备校长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选拔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二、选拔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民主推荐、局党组研究确定的方式选拔。三、选拔范围市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在编在岗职员。凡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拔。四、资格条件(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二)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三)现任副科级(职员八级)职务及以上,或已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小学教师可放宽为取得小学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年限截止到2011年5月31日;(四)近三年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