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访工作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信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支持、不受理匿名信件、越级上访和涉法涉诉事项。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 自治区局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分级负责,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请法律顾问参与指导信访工作。第四条 自治区局信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