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农作物种子法规知识100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福建种业网 点击数: 913 更新时间:2011-9-17 15:27:59 1、什么部门负责农作物种子工作?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种子工作,并可委托其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日常工作。2、设立种子专项资金的用途是什么?答:省、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的种子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良种培育、改良、引进、示范、推广以及种质资源保护等工作。3、各级种子管理机构依法应当做好哪些服务工作?答:(1)积极开展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引导生产、经营和使用优质、高产、抗病的农作物新品种;(2)为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提供信息、咨询、技术等服务,引导使用优良品种,加强种子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3)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抓好种子质量的监督抽检和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4)接受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的申请,并组织实施;(5)其它有关种子服务工作。4、种子贮备制度如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