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县供销社(盐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县供销社是全县供销合作企业的业务主管机构,也是县人民政府涉农机构,与县盐务管理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机制,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格局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三农”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探索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实现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 三、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副产品及政策性商品(烟花爆竹、食盐等)的经营进行组织和协调。 四、指导全县供销系统改制后新公司、新企业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产品市场、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以及各种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培育龙头企业,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五、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加强社有资产的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清理整治食盐市场,保障加碘食盐的正常流通和供应,确保人民群众用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