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雄市工业企业发展扶持办法为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南雄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确定的“11366”总体发展思路,推动我市工业企业向高质量发展及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在南雄市投资兴办的工业企业、生产服务业,且必须是独立法人、依法纳税的企业。二、 扶持政策(一)创新扶持。1、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2、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韶关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参与起草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3、对获“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获“韶关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获“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4、对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