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厦门市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根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的指导意见(闽食药监餐服2015138号)、福建省食品安全办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闽食安办2016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 工作目的通过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促使餐饮服务单位将食品安全状况转化为市场竞争力,形成自律经营动力,改变单纯依靠政府监管的传统管理模式,构建企业诚信经营、行业规范自律、群众参与监督、政府高效监管的“四位一体”共治格局,共同创造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促进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的稳步提高。二、 工作原则与工作目标按照“分级分类、切合实际、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通过三年时间,分步骤在全市各类餐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