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现将巢湖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在卫生局网站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无为县卫生局2010年5月7日关于转发巢湖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无办发201010号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及中央、省、市属驻无各单位:现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的巢湖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巢纪201014号)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2006年10月18日施行的无为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无办字2006108号)和2006年12月19日施行的无为县机关效能投诉工作办法(试行)(无办字2006133号)自即日起予以废止。巢湖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对全市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责任的追究情形、追究形式、责任确定、追究程序以及结果运用等做出了详细规定,是市纪委等部门总结近年来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成功经验,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建设而制发的重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