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DB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DBJ 01-622-2005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施工及验收Code for design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aspirating smoke detection fire alarm system2005-12-19 2005-12-19 北京市规划 联合北京市公安局1 总 则1.0.1为了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的、施工及验收,保证系统在火灾发生的初期发现火情,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与民用中设置的采用管路采样式探测器的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和贮存场所。1.0.3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适用、先进、经济合理。1.0.4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消防部门的验收。1.0.5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