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四川音乐学院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的文件精神,遵照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的执行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四川音乐学院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二条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第三条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第四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