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自洁式空气过滤器、普通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无锡市宏博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 11 月 30 日无锡市宏博净化设备有限公司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自洁式空气过滤器、普通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无锡市宏博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许晓亮 联系人 许晓亮通讯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南区胡埭路 6 号联系电话 13861855118 传真 邮政编 码 214161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南区胡埭路 6 号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591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建设性质 新
2、建项目类别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占地面积(平方米) 7660建筑面积(平方米) 6707.61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088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30%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5 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原辅材料:具体见表 1-1主要设施:具体见表 1-2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水(吨/年) 1023.7 液化石油气 10 瓶/年电(度/年) 10 万 天然气(立方米/年) 燃煤(吨/年) 其它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无生产
3、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 612t/a 经化粪池处理后,食堂废水255t/a 经隔油池处理后,接管满足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4 三级标准及 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 的 A 级标准接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直湖港。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无2表 1-1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用量 成分或规格 最大储存量 储存方式1 钢材 200t/a / 20t 堆放2 五金件 10 t/a / 2t 堆放3 滤纸 90 t/a / 9t 堆放4 无铅焊料 6 t/a 不含铅 2t 箱装5 二氧化碳 8.
4、25 t/a / 2t 钢瓶装6 丙烷 0.2 t/a / 0.05t 钢瓶装7 乙炔 0.2 t/a / 0.05t 钢瓶装8 氧气 7.5 t/a / 2t 钢瓶装9 氩气 0.05 t/a / 0.05t 钢瓶装9 切削液 0.03 t/a / 0.01t 桶装10 水性漆 2 t/a二甘醇一丁醚 1-3%、N,N-二甲基乙醇胺 1-3%、1-乙氧基-2-丙醇 1-3%、癸二酸双(1,2,2,6,6-戊甲基-4-哌啶基)酯 0.3-1%、四甲基癸二醇 0.1-0.3%、光稳定剂 0.1-0.3%,其余成分为水(30%)和水性树脂(60%)0.5t 桶装11金属网、端盖等滤筒配件4 万套/
5、年 / 4000 套 箱装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 1-2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原料名称 理化特性 燃烧爆炸性 有毒有害性水性漆PH 值 7.5-8.5,沸点、初沸点和沸程100,闪点 80,自然温度 210,蒸汽压 0.6hPa,密度 1.15g/cm3,水溶性良好。 可燃吸入可能会导致鼻子和咽喉部刺激;食入可能导致肠胃道不适;皮肤或眼部接触可能造成眼部刺激或灼伤;急性经口毒性,无危险3表 1-3 企业生产设备一览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1 锯床 GB4028 22 剪板机 QC11Y-122500 13 切割机 CNC-400 14 等离子切割机 KLG80 15
6、 全自动火焰切割机 HQCS4X14FPE 16 钻床 ZX6350D、Z305016(I)、Z3050 27 车床 C6020 28 铣床 19 电焊机 KR-500、WS-315B/400B、CXI-500F-2、NBC-500、NBC-500 710 喷漆房 5.5m11.8m5m(内径) 111 数控车床 212 加工中心 213 空压机 114 卷板机 W11-202000 115 成型机 24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无锡市宏博净化设备有限公司由自然人许晓亮于 2003 年 4 月成立,是一家从事自洁式空气过滤器、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液压件、气动元件、橡塑制品、普通机械配件的制造、加
7、工的企业。2003 年 7 月,企业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建造厂房、自洁式空气过滤器、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气动元件、机械加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获得审批意见。2006 年 12 月,企业重新委托相关单位编制了“建造生产用房 64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并获得无锡市滨湖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企业于 2009 年完成该生产用房的建设,并同年 12 月获得无锡市滨湖区环境保护局的验收登记意见。2010 年年初到至今,企业将厂房出租给江苏宏博管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生产。现阶段,根据市场需求,企业拟收回全部厂房,购置相关生产设备,从事自洁式空气过滤器、普通机械配件的
8、制造、加工。企业正式入驻后,预计达到年产自洁式空气过滤器 350 套、普通机械配件(滤筒)4 万只的生产规模。企业预计职工 40 人,单班制,每班 8 小时生产,年工作 300 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本项目类别为“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其中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需编制报告书,其他(仅组装的除外)需编制报告表,仅组装的需编制登记表。本项目有喷漆工艺,但年用水性漆量为 2 吨,故需编制报告表。无锡市宏
9、博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无锡市锡山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自洁式空气过滤器、普通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本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和卫生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自洁式空气过滤器、普通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项目5行业类别:C3591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南区胡埭路 6 号投资总额:1088 万元劳动定员:职工 40 人工作制度:单班制,每班 8 小时生产,年工作 300 天企业内部设有食堂,不设宿舍、浴室。3、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表 1-4 项目产品方案工程名称(车间、生产
10、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能力(单位/年) 年运行时数自洁式空气过滤器 350 套/年生产车间普通机械配件(滤筒) 4 万只/年 2400h/a4、产业政策相符性及总体规划相容性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订,2016 年修订)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的限制类、淘汰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 (苏政办发2
11、015118 号)中的限制类、淘汰类、落后产品及能耗限额目录内。本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2008 年 1 月)中的禁止类和淘汰类。不属于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 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 禁止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土地证(锡滨集用(2013)第 12 号) ,项目所在地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对照无锡市滨湖区控制性详规划,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现状用地要求。根据无锡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的胡埭工业安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该6报告书已于 2009 年通过无锡市
12、环保局审批) ,胡埭工业安置区(包括南区、北区和西区)位于胡埭镇西北部,整个工业安置区规划用地总面积 13.2 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南区规划范围东起刘闾路、西至芙蓉南路、南起环镇北路、北至沪宜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1.9 平方公里;北区规划范围东至刘闾路、南止沪宜路、西临直湖港、北至盛岸西路,规划用地总面积为 3.6 平方公里;西区规划用地东至直湖港、南以规划环园南路为界,西至陆马公路,北至盛岸西路,规划用地总面积为 7.7 平方公里。胡埭工业园南区主要作为胡埭镇区企业的安置地,以工业为主,同时兼有相应的市政设施用地,入驻项目类别主要是以机械加工、电子(不含电镀) 、纺织(不含印染)等行业为主
13、。本项目位于胡埭工业安置区南区,为机械加工,本项目选址符合胡埭工业园定位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 (苏发201647 号)中“强制使用水性涂料,2017 年底前、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清洗剂、胶黏剂等。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30 号) 、 无锡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锡政办发(2017)50 号)中“2017 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 V
14、OCs 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 ”滨湖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2018 年工作计划 (锡滨委发(2018)23 号)中“深化包装印刷、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低(无)VOCs 含量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工作。机械设备、钢结构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等低 VOCs 含量涂料替代。 ”本项目为机械加工,使用的涂料为水性漆,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 (苏发201647 号)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30 号) 、无锡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锡政办发(201
15、7)50 号)及滨湖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2018 年工作计划 (锡滨委发(2018)237号)提出的要求。根据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 VOCs 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 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 75%”。本项目喷漆产生的 VOCs 被风机捕集进入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该风机及废气处理措施对喷漆废气 VOCs 的捕集率为 95%,净化率为90%,满足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要求。企业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排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
16、排放,符合园区的环保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胡埭工业安置区的规划要求。5、与太湖一级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人大 2018 年 1 月 24 日修订)将太湖流域划分为三级保护区,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221 号)具体明确了无锡太湖一、二级保护区涉及行政镇、村名称,胡埭工业安置区属一级保护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
17、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8第四十四条 除二级保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
18、,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五)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一级保护区内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第四十五条 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无生产废水排放,故本项目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太湖一
19、级保护区的环境保护要求相符。6、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 ;亦不属于该条例中 “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
20、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9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的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文件的要求。7、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无锡市区生态红线区域范围总面积1327.34 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 28.69%。其中红线区域主要有:惠山国家森林公园、蠡湖风景名胜区、鼋头渚风景名胜区、马山水源涵养区、长广溪湿地公园、太湖(无锡市区)重要保护区、阳山水蜜桃种质资源保护区,钱桥低山生
21、态公益林等。本项目所在地不位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与最近生态红线区域太湖(无锡市区)重要保护区二级管控区最近距离为 1400m,本项目在自建厂房内生产,不涉及居民的拆迁及生态景观的破坏。同时,本项目经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要求。8、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苏政发2013113 号) ,本项目不涉及无锡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无锡市辖区内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相关规定。(2)环境质量底线2017 年无锡市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为改善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无锡市市政府印发关于无锡市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要求无锡市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深入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提升燃油品质,控制燃油汽车增长和淘汰黄标车,同时加强对机动车的环保管理等措施,使得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优良天数逐年提高。2017 年地表水直湖港未达到类水体要求,未满足水环境质量标准。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全面组织实施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制定并执行直湖港综合整治规划(20082020) ,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