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业务处理办法(暂行)办理注意事项:1、受理时间为每月 6-20 日,受理地点 为安阳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6 楼 6610 房间,联系电话 2276306,在职业务咨询 2276278,退休业务咨询 2276198;2、以下复印件均为 A4 纸张且须加盖单位印章,业务表格要严格按附件表格样式使用,不得自行修改样式;3、表格填写时必须内容完整、格式正确、字迹工整,其中社会保险登记编号格式为“410599*”,需要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名处应由本人手写;4、财政统发工资单位(财政代扣单位)在办理本单位人员退休、变动、中断等业务手续时,要做好与财政、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衔接工作,
2、保持财政、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工作一致。一、参保单位信息变更参保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机构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号、参加险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其他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 (表 2-5) ,并提供与变更登记事项对应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参保单位注销登记参保单位因发生撤销、解散、合并、改制、成建制转出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填报 机关事业单位
3、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销登记申报表 (表 2-7 ),并提供批准撤销、解散、合并、改制的法律文书或文件,或有关职能部门批准成建制转出的文件。三、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发放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人社办2017 21 号)文件 规定,机关事 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首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应及时为其申报建立养老保险关系,从其参加工作之月(起薪当月,下同)起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以下简称养老保险费);滞后办理的,应从其参加工作之月起补缴,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按照本人对应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其中财
4、政统发工资单位(财政代扣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根据人事管理和工资审批权限确定工资后,参保单位应先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申报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确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办理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当月同时向财政部门申请统发工资时,应同时代扣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养老保险费,在未其申报建立养老保险关系且未核定应缴养老保险费情况下,勿在财政统发工资库中录入代扣项目。(二)参保登记所需资料1、军队转业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规程表 5-1)一式两份;编制部门出具的入减编手续;根据关于切实保障军队转业干部有关待遇及时落实的通知(豫军转 20171 号)精神,2016 年及以后年度的 军队转业干
5、部不再提供。按照人事管理工资审批权限审核的工资审批表(转业至地方以来历次工资审批表);部队财务部门出具的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转业至现单位的任职文件;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财政局出具的安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增人调资审核通知书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除材料 1 为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2、招录、录用、企业调入、退伍兵安置等首次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规程表 5-1)一式两份;编制部门出具的入减编手续;按照人事管理工资审批权限审核的工资审批表(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以来历次工资审批表),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还需提供工资审批花名册;组
6、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录用、调任转任、招聘、聘用(任)、流动、政策性安置等手续 ;“ 四 审定 ”表(仅限于事 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财政局出具的安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增人调资审核通知书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除材料 1 为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3、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规程表 5-1)一式两份;编制部门出具的入减编手续;按照人事管理工资审批权限审核的工资审批表(开始缴费时间以来对应上年度历次工资审批表);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的调动手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除材料 1 为原
7、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备注:1、本款所指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人员,专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2014 年 10 月 1 日)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但尚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包括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应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人员;2、首先应按照省社会保障局此前印发的关于工作人员在已参保与未参保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时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确定应申请办理参保手续的单位(申请参保主体);3、从省外及省内市县调入人员工资审批表中津补贴或绩效工资标准没有显示的,由原工作单位财务部门出具对应时间段应发工资证明(详见附件 1、附件 2)
8、。(三)缴费年度2014 缴费年度为 2014 年 10 月份至 2015 年 6 月份;2015 缴费年度为 2015 年 7 月份至 2016 年 6 月份;2016 缴费年度为2016 年 7 月份至 2017 年 6 月份; 2017 缴费年度为 2017 年 7 月份至 2018 年 6 月份,依次类推。(四)开始缴费时间(最早为 2014 年 10 月)1、军队转业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开始缴费时间为部队财务部门出具的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中部队发放工资最后月份的次月,即地方供给的首月。2、招录、录用、企业调入、退伍兵安置等首次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为按照规定办理人事手续后的起薪
9、月时间。但考虑到个人社保关系的前后衔接,根据自愿原则(费用自理),可以按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录用、调任转任、招聘、聘用(任)、流动、政策性安置等人事手续的时间开始缴费。3、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人员2014 年 9 月 30 日(含)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开始缴费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之后参加工作的,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时间起开始缴费。(五)缴费工资基数(依社保经办机构核算为准)1、军队转业干部第一个缴费年度用起薪月转业定资标准申报缴费,起薪月有多份工资审批手续的,以最高审批工资为准;第二个缴费年度有机关事业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豫人社2016 10 号文件
10、规定缴费工资基数范围内,下同)的,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无机关事业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继续用起薪月转业定资标准申报缴费;第三个缴费年度,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军队转业干部甲,2015 年 11 月转业至地方开始发放工资,身份为公务员,起薪月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内工资 6200 元(其中职务工资为 1080 元,级别工资为 2520 元),2015 年底年终奖为3600 元。其 201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6 月缴费工资基数应为6200 元,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缴费工资基数应为6500(6200+360012)元。军队转业干部乙,2015 年 3
11、月转业至地方开始发放工资,身份为公务员,起薪月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内工资 6200 元(其中职务工资为 1080 元,级别工资为 2520 元),2015 年底年终奖为3600 元。其 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缴费工资基数应为 6200元;因无 2014 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仍应以起薪月转正定资标准申报 2015 缴费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6 月缴费工资基数仍应为 6200 元;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缴费工资基数应为 6500(6200+360012)元。2、招录、录用、企业调入、退伍兵安置等首次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人
12、员第一个缴费年度用调入定资(试用期)、退伍定资等起薪月工资标准申报缴费,起薪月有多份工资审批手续的,以最高审批工资为准;第二个缴费年度有机关事业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无机关事业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继续用调入定资(试用期)、退伍定资等起薪月工资标准申报缴费;第三个缴费年度,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3、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人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6 10 号)关于 缴费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使用口径和项目规定,确定参保人员历年月平均工资收入。其中工作调动年
13、度,按月分别统计工资收入,加权平均后进行申报。4、其他事项豫人社2016 10 号文件年 终一次性奖 金统计口径,为本人当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资,机关公务员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机关技术工人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机关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豫人社2016 10 号文件规定的“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津贴补贴”,目前无具体 项目和内容。四、参保人员信息变更(一)参保人员登记一般信息变更(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参保人员有以下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或发现错误时,参保单位应当在 30 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手续,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表2-6)
14、 ,附以下资料:1、变更户籍所在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内部编号等信息的,提供变更信息对应的证明材料。2、变更退休人员姓名的,需提供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退休审批表复印件;变更退休身份证号的,需要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3、退休后变更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待遇等信息时,需提供本人档案及有权限部门审批认定材料。4、退休后变更养老金发放银行卡折号信息时,需提供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开具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户名、银行卡或存折号信息变更的说明。(二)在职人员中断缴费日期变更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
15、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表2-6) ,并提供以下材料和信息:1、变更信息对应的证明材料或审批认定材料;2、变更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3、接受退收多缴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银行账号(卡)信息。(1)财政代扣单位,需提供变更人的银行卡(财政局统发工资银行卡)复印件和情况说明;(2)非财政代扣单位,需提供单位缴费银行账户和情况说明,由参保单位把多缴的养老保险费个人部分和职业年金个人部分退还至变更人。(三)在职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变更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表2-6) ,并提供以下材料和信息:变更信息对应的证明材料或审批认定材料;变更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接受退收多缴
16、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银行账号(卡)信息。1、缴费工资基数变小(1)财政代扣单位,需提供变更人的银行卡(财政局统发工资银行卡)复印件和情况说明;(2)非财政代扣单位,需提供单位缴费银行账户和情况说明,由参保单位把多缴的养老保险费个人部分和职业年金个人部分退还至变更人。2、缴费工资基数变大由于缴费工资基数变大而产生的补缴金额,职业年金在变更之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变更手续次月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四)在职人员参保日期变更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表2-6) ,并提供以下材料和信息:变更信息对应的证明材料或审批认定材料;变更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接受退收多缴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银行账号(卡)信息。1、参保日期往前变更且不能早于 2014 年 10 月由于参保日期往前变更而产生的补缴金额,职业年金在变更之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变更手续次月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2、参保日期往后变更且不能晚于中断日期和当前业务年月由于参保日期往后变更而产生的退收多缴金额;(1)财政代扣单位,需提供变更人的银行卡(财政局统发工资银行卡)复印件和情况说明;(2)非财政代扣单位,需提供单位缴费银行账户和情况说明,由参保单位把多缴的养老保险费个人部分和职业年金个人部分退还至变更人。(五)在职人员恢复缴费日期变更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