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蓬莱市小餐饮日常监管操作手册一、亮证经营1.1检查内容:取得合法有效登记证,在经营场所醒目公示。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登记证一致。检查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本省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出租、出借、买卖登记或者备案凭证。检查方式:现场检查。检查指南:查看是否持有山东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是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一致。常见问题:登记证过期,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是否与山东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上载明不一致。处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罚措施: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小餐饮未取得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