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地方炼化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一、山东省地方炼化产业现状我省炼化企业主要有中央企业、央企控股企业、地方企业3类,一次加工能力合计1.89亿吨。其中,中央企业一次加工能力3700万吨,占19.6%;央企控股企业3950万吨,占20.8%;地方企业11265万吨,占59.6%。(一)规模效益明显提升地方炼化是我省石油化学工业的主要产业之一。2000年经国家清理整顿后我省保留21家地方炼化企业,近几年,有9家企业被中央企业兼并重组。到2013年底,我省共有地方炼化企业49家,一次加工能力合计11265万吨,平均规模230万吨,全年完成加工量4100万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60亿元、利税210亿元(不包括在海关缴纳的燃料油消费税约160亿元)、利润50亿元。与2000年相比,我省地方炼化一次加工能力增长25.5倍,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利润分别增长75.7倍、35.8倍、18.2倍,一次加工能力和主营业务收入均占全国地方炼化的70%以上,规模、效益在全国居首位。(二)布局结构进一步改善为适应国内外石化产业发展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