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省水性、食源性疾病应急处理预案1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水性、食源性疾病的调查处理过程,保证水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1.2依据本案属于卫生部门单项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水性、食源性疾病的应急处理工作。1.4工作原则1.4.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水性、食源性疾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水性、食源性疾病的危害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