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申办须知一、办理程序二、办理规定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以下简称说明)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代表中国政府向出口国政府出具的证明进口受管制商品和技术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的国际进口证明文件。进口商和最终用户应当保证,未经出口国政府许可,不得将取得说明后进口的受管制商品和技术用于申明的最终用途以外的用途,不得向申明的最终用户以外的第三方转让或向第三国转口。(一)说明应当由进口商和最终用户申请办理。进口商应当是中国内地有对外贸易经营许可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是进口自用受管制商品和技术的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最终用户应当是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行政机关。最终用户为有对外贸易经营许可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的,可同时作为进口商和最终用户。(二)申请者应当在进口商与出口商签订合同后申请说明,原则上一份合同办理一份。但同一个合同涉及不同用户、不同用途或不同出口国时,可办理相应份数。(三)境外赠送或各类合作协议项下的非商业性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