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工资集体协商主要程序第一节 工资集体协商主要程序1、产生协商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工会组织推荐,并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尚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制度的,需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上一级工会指导企业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企业女职工占本企业职工总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当至少有一名女职工协商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或者书面委托的其他职工方协商代表担任。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协商双方每方协商代表为三至七名,职工方协商代表人数与企业方协商代表人数一般应对等,并且不得相互兼任。2、协商前的准备:协商前,职工方应做好职工意愿收集、企业经营状况分析、与企业方充分沟通等项准备工作。3、提出协商要约:工资集体协商的提出方要提交要约书。要约书一般包括协商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等项内容。接受要约书的一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商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的时间。在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召开的五个工作日前,双方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