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云南省师宗县竹基中学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方案(2011年6月3日教职工大会通过)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省地市县的有关规定,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标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考核的目的在于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三条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同等情况向年级部主任、班主任、一线教师、履职年限长、工龄长的倾斜,采取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四条 年度履职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1、考核动员;2、个人总结;3、民主评议;4、考核定等次;5、审核;6、考核结果公示;7、总结。第五条 强化服务理念,逐步提高工作对象的满意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满意率=工作对象满意人数工作对象人数。第六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且无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评为当然优,不再考核。1、本年度的中考成绩,单科平均分名列全县前三名的教师,全班总平均分全县前三名的班主任,全年级总平均分全县前三名的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