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工作预案为贯彻实施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监测管理,提高应急监测快速反应能力,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监测的各项措施,为事故应急管理提供及时、科学、准确的监测结果,特制定本工作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国务院规定的特别重大(级)及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区、县环保局无力有效应对、请求监测中心给予援助的较大(级)突发环境事件。具体包括:1、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件;2、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3、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4、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造成危及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5、其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一、机构与职责1、中心应急监测队队 长:魏恩棋副队长:王志强、王凤炜、蔡海超、陈魁、梅鹏蔚、张赞、王琳中心应急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