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项目概况广宁县某制革厂位于广宁县,是一家以牛皮为原材料进行专业生产皮革制品的企业。该企业的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皮革揉制、清洗和染色的过程。生产车间所排放的废水含有大量有机物、悬浮物及各种污染物等,该废水具有较高的COD、BOD、色度和SS等特点。由于该企业所排出的废水COD、BOD、SS及色度等水质指标都超出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为了保护其周围的环境,需要对该公司排出的废水进行处理,使最后出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二、设计依据及原则2.1. 设计依据1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规;2企业提供的水质、水量及相关条件;3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4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69-84);5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7通用用电设备设计规范(GB50055-93);8相关同类工程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