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推荐和确认办法为组建一支门类广泛、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保证专家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根据市政府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扬府发2009227文)的规定,现就安全生产专家推荐和确认工作提出如下办法:一、 安全生产专家门类与分组 根据我市安全生产行业和专业领域特点和实际,专家分为石油化工、烟花爆竹、矿山冶金、机械电力、船舶修造、职业卫生、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火灾消防、特种设备等10个专业门类。每个专业门类设1个专家组,每个专家组根据专家数量、专家专业知识背景可以分口设立若干业务小组。二、安全生产专家资质条件安全生产专家具备的资质条件应当符合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第七条的规定。三、 安全生产专家推荐方式和程序市安监部门根据工作安排,事先将推荐专家的事项、要求和时间,通过公告、通知等形式予以发布。安全生产专家推荐可以通过个人自荐和单位、部门推荐两种方式进行。(一) 自荐的程序自荐人如实填写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