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共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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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经2014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养成,进一步加强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课程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的基本要求与学校其他各类课程一致。第二章 课程分类与审批第三条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开设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体育类、创新创业类5大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第四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每门课的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32学时以内,由课程归口单位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进行设置,在课程申请开课时确定。第五条 学校建设在线学习平台,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和教学资源,支持和鼓励校内教师开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所需要的各类通识教育课程,聘请校外优秀教师开设相应课程。第六条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开课审核与审批由教务处组织。开课教师须按要求填写开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教学资料,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开课。聘请校外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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