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资总额,工资薪金所得,职工薪酬”两字之差,竟 如果您是问答中的李会计角色,是不是也只能这么回答实习生小张的问题?作为一名在财税领域摸爬滚打多年的资深老会计,您对这四个工资相关的名词了解到什么程度呢?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填报表、读文件,有时候就会接触到不同口径的“工资”说法,而且用的名词又是不完全一样的,有的文件说的是“工资总额”,有的文件说的是“工资薪金总额”,有的规定说的是“工资、薪金所得”,而像会计准则,则更多提到的是“职工薪酬”。那么这些名字是随便写的么,还是有什么规律呢?其实它们有着各自特定的使用环境,并不是随便使用的,今天我们就来梳理下这四个名词:1、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其实是属于统计范畴的一个概念,是政府为了能对一些重要经济指标进行宏观调控,特别设置的用来监控个人收入的一个指标,它常与监控个人支出的“物价指数”指标一起使用。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这个文件,对工资总额的范围做了详细解释:“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