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支持小微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细则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所需基本材料:1申报单位的书面申请:包括基本情况、经营情况、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等。2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上一年度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表),如无法提供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的,需提供纳税申报表及上一年度经营收入的财务报表。需提供2017年末及2018年近三个月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3项目建设立项备案;项目建设完成30%以上(建设期不超过2年) ;近一年完工的项目提供竣工报告。4可行性研究报告。5申报单位申报资金当年及上一年各税完税情况明细表、上年末及2018年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复印件。6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经营收入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7项目承诺书。8申报单位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9法人签字的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昌平区小微企业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