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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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法学院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一、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我校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二)教育背景1.本科或者研究生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3)传统优势政法院校;(4)海外著名高校(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不具备上述院校条件的考生,须提交至少 1 篇在 CSSCI 期刊独立发表8000 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期刊的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典的规定为准)。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已取得硕士学位(报名时尚未获得硕士学

2、位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可以报考,但以取得硕士学位为入学条件) 。3.学科背景及要求:凡报考法学院各专业的考生,需具备下列之一的学科背景:(1)法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0301)或者法律硕士。(2)不具备法学背景的各专业要求:法学理论专业应具备社会学、哲学、经济学、逻辑学、语言学其中之一教育背景。法律史专业应具备史学教育背景。法与经济学专业应具经济学、金融学其中之一的专业背景。军事法学专业应具备军事学教育背景。2宪法行政法学专业具备法学教育背景,同时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政治学专业交叉教育背景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学术条件代表性研究成果表明申请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培养潜质,代表性研究成果于报

3、名时提交。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申请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以及在校期间完成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含毕业论文)和调研报告等。在 CSSCI 期刊独立发表 8000 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期刊的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典的规定为准)的申请者,优先录取。二、提交材料请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 EMS 寄至或送至学校。(1)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2)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10-58908381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4、 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工办 陈老师收,邮编 100088(邮寄封面标明:“申请-考核”提交材料及报考的导师姓名)三、资格审查三名导师平行审核申请人材料,参考专家推荐书,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公布参加考核考生名单,考核比例不超过 3:1。四、其他程序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3民商经济法学院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一、申请条件(一)所有申请人必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二)教育背景1.本科或者研究生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

5、校;(2)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3)传统优势政法院校;(4)海外著名高校(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具有全日制本科统招统分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已取得硕士学位(报名时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可以报考,但以取得硕士学位为入学条件) 。3.法学专业背景: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0301)或者法律硕士。(三)学术条件有代表性研究成果表明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申请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以及在校期间完成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含毕业论文)和调研报告,数量不限

6、。代表性研究成果于报名时提交。二、申请材料(一)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二)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非学历教育硕士可不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申请人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交申请4材料中复印件材料的原件,交学院予以核实。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研楼 B508)邮编:100088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58908189三、其他程序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

7、、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5刑事司法学院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一、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必须符合学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2、取得学士学位,本科阶段学习方式为全日制;3、取得硕士学位(含入学前可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 ,硕士阶段学习方式为全日制;4、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其中,刑法学犯罪心理学方向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或心理学专业;网络法学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

8、通信工程及相关专业;5、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3)传统优势政法院校;(4)海外著名高校(须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本科或研究生就读学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须至少提交 1 篇在 CSSCI 上独立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典的规定为准)6、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提交至少一篇或一部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著作。二、申请材料1、学校招生章程中规定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2、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按期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

9、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复印件;63、学术成果复印件申请人务必将以上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 EMS 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刑事司法学院(请勿使用其他快递,以免漏取) 。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无法获得复试资格。所有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申请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科研楼 B416 于老师收)邮政编码:100088三、其他程序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该实施办法

10、解释权归刑事司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7国际法学院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一、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除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各项条件。第一条 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含入学前可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 ,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学习为全日制;第二条 本科或者硕士阶段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3)不满足上述两款要求,但国际法学科居于全国前列的下列高校:西北政法大学、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社科院大学) ;(4)海外著名高校。第三条 本科与硕士阶段就读

11、学校均不符合第二条所列条件的,须在提交报名材料前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正式发表法学专业论文 2 篇或在权威期刊发表专业论文 1 篇(核心及权威期刊的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典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专业教育背景要求:凡报考国际法学院各方向的考生,须具备下列之一的专业教育背景:(1)法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0301)或者法律硕士;(2)不具备法学背景的各方向要求:国际公法方向应具备国际事务与关系(专业代码 030204T)或国际政治(专业代码 030202)的专业教育背景;国际私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应具备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代码020401)的专业教育背景。第五条 科研能力要求:具备较好

12、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潜力并有代表性研究8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申请人公开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以及完成的毕业论文。代表性研究成果须在报名时提交;第六条 外语要求: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如外语语言为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国家英语等级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分数不低于 425 分;(2)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3)托福成绩 95 分及以上;(4)雅思成绩 6.5 分及以上;(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件(英语) 。外语语言为英语以外的其他外语,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外语条件(http:/ 。上述考试的成绩不设有效期。第七条 如对上述条件的理解

13、存在分歧,由国际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二、申请材料(1)学校招生章程中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外国学校不要求硕士生毕业撰写学位论文的除外;(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4)专家推荐书:申请人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书应为推荐人亲笔书写。推荐书中,应当包括对申请人的学术能力和已有学术成果的评价意见。请将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 EMS 邮寄至学校。邮寄封面标明:“申请-考核”制提交材料、申请人姓名及报考导师姓名。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不完整,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9申请

14、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研楼 A512)邮编:100088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10-58908197三、其他程序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监督等请参照中国政法大学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学校、学院的后续通知。10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严格的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重点考核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学术能力、学术潜力。(二)招生过程中,充分尊重导师自主权。(三)招生过程接受全程监督,确保录取公正。二、申请条件所有申请人必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的基本申请条件。除基

15、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各项条件。(一)专业背景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为报考专业或与报考专业相近。其中,国家监察学专业要求申请人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具备下列之一的专业背景:政治学、法学、历史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相关专业。全球学专业要求申请人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具备下列之一的专业背景:政治学、哲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等专业。公共行政专业信访政策量化分析方向欢迎具有行政管理专业、公共政策分析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经济学类及其他具有自然科学专业背景的考生报考。(二)学术条件申请人需提交 2 项代表性研究成果。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申请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或已完成未发表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含毕业论文)和调研报告。代表性研究成果于报名时提交。(三)外语水平申请人外语水平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水平(CET-6) ,取得证书或分数不低于 425 分,或雅思 6.5 分、托福 95 分以上。俄、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 B2 级。日语达到二级(N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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