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晋江职业中专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为了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推行弹性学习制度的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原则意见、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分制原则意见、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暂行规定、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实施办法,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制度创新,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的单位,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实行学分制,有利于实施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动作用,增强教学活力;有利于快出人才,出好人才。学校从2002级开始,试行学分制。为确保学分制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操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模式弹性学年学分制1、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年制,获得毕业证书的基本学年时限为3年,在此基础上,可提前一年或推后二年,弹性学年时限为25年。2、学生必须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