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楼塔镇居住出租房安全管理细则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根据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楼塔实际,制定以下细则:一、管理原则1.按行政村区域划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2.居住房屋出租实行准入机制。二、职责分工(一)派出所牵头负责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居住房屋的治安、消防管理和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工作。(二)各村委会协助做好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居住出租房的初步审核工作,对出租房中存在的违法建筑情况上报镇村建办,对出租房中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上报镇经发办,同时建立本村出租房名册,加强对出租人和承住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三)镇消安办协助做好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四)镇村建办负责查处违法建筑(包括违章搭建、一户两宅、一户多宅等)(五)镇经发办负责管理利用居住出租房屋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三、居住出租房出租条件(一)居住出租房是指出租后用作或兼用作居住的房屋。(二)出租房出租需符合以下条件:1.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